唐篩有兩個概念,是糖尿病的篩查,還有是唐氏綜合征的篩查。所謂糖尿病篩查就是在懷孕期間二十四到二十八周的時候,要對孕婦進行糖尿病的篩查。如果孕婦的血糖,空腹血糖超過了四點四mmol/L,但是又小于五點一mmol/L,在這個時候要做OGTT試驗,也就是說七十五克的糖耐量試驗,通過這個檢查來篩查出妊娠期的糖尿病。因為糖尿病對孕婦特別是對胎兒有一定的危險,所以通過這個檢查來檢查出妊娠期的糖尿病,然后對它進行處理。還有篩查就是唐氏綜合癥的篩查,所謂唐氏綜合征就是二十一三體胎兒的先天畸形。一般來講,對于三十五歲以上的孕婦,在早期或者是中期,通過相應的檢查來排除或者是發(fā)現(xiàn)有唐氏綜合征的胎兒。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進行相應的處理。這里面提到的唐氏篩查九個高危,這個唐篩一般指的是糖尿病,糖尿病對于孕婦來講是隱患,所以在檢查的時候應該高度重視,但并不是說所有的唐篩患者都會出現(xiàn)問題,沒有九個高危這么一說。
雙頂徑股骨長判斷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