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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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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批準(zhǔn)文號:國藥準(zhǔn)字H20113164

生產(chǎn)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zé)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dǎo)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甲硝唑維B6片
甲硝唑維B6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韋林,其化學(xué)名為:1-β-D-呋喃核糖-1,2,4-三氮唑-3-羧酰胺?;瘜W(xué)結(jié)構(gòu)式: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每片含甲硝唑0.20g,維生素B60.02g。

生產(chǎn)企業(yè)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zé)任公司

江蘇華信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zhǔn)文號

國藥準(zhǔn)字H20113164

國藥準(zhǔn)字H3202566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于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瘡、脂溢性皮炎。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連用7天。3.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分4次服用,療程7~14天,或遵醫(yī)囑。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療程7天或更長。口服每日最大劑量不可超過20片。

副作用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nèi)出現(xiàn)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yīng)頻繁監(jiān)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詳見說明書。

  1.對本品或吡咯類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2.有活動性中樞神經(jīng)疾病患者禁用;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4.兒童慎用;   5.老年人患者需監(jiān)測血藥濃度,口服每日最大劑量不可超過20片。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jīng)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xiàn)),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yīng)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yīng)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yīng)即告知醫(y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jīng)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兒童用藥請見用法用量。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fā)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dǎo)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慎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成分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于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瘡、脂溢性皮炎。

藥理作用

甲硝唑?qū)Υ蠖鄶?shù)厭氧菌具強大抗菌作用,但對需氧菌和兼性厭氧菌無作用??咕V包括脆弱擬桿菌和其他擬桿菌屬、梭形桿菌、產(chǎn)氣梭狀芽胞桿菌、真桿菌、韋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鏈球菌等。放線菌屬、乳酸桿菌屬、丙酸桿菌屬對本品耐藥。其殺菌濃度稍高于抑菌濃度,此外,對阿米巴原蟲和滴蟲有較強的殺滅作用。甲硝唑的殺菌機制尚未完全闡明,厭氧菌的硝基還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謝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還原成一種細胞毒,從而作用于細菌的DNA代謝過程,促使細胞死亡。耐藥菌往往缺乏硝基還原酶因而對甲硝唑耐藥。維生素B6可減輕甲硝唑的不良反應(yīng)。

注意事項

1.定期進行血常規(guī)(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shù)、血小板計數(shù))、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 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 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 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yīng)立即停藥給予相應(yīng)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nèi)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jīng)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本品可干擾丙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乳酸脫氫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jié)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   2.用藥期間不應(yīng)飲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nèi)乙醛蓄積,干擾酒精的氧化過程,導(dǎo)致雙硫侖樣反應(yīng),患者出現(xiàn)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面部潮紅等;   3.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減慢,藥物及其代謝物易在體內(nèi)蓄積,應(yīng)予減量,并作血藥濃度監(jiān)測;   4.需氧菌和厭氧菌混合感染必須與其他抗菌素聯(lián)用;   5.本品不宜治療全身性重癥感染尤其在急性期不能達有效治療濃度;   6.如療程中發(fā)生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不良反應(yīng),應(yīng)及時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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