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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方珍珠暗瘡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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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方珍珠暗瘡膠囊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復方珍珠暗瘡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80312

生產(chǎn)企業(yè): 清華德人西安幸福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涼血通脈。用于消除青年臉部痤瘡(暗瘡)。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復方珍珠暗瘡膠囊
復方珍珠暗瘡膠囊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金銀花、蒲公英、木通、當歸尾、地黃、黃芩、玄參、黃柏、大黃(酒炒)、豬膽汁)、珍珠層粉、羚羊角粉、水牛角濃縮粉、北沙參、赤芍、黃芩。輔料為:淀粉、硬脂酸鎂。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chǎn)企業(yè)

清華德人西安幸福制藥有限公司

北京諾華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80312

國藥準字H20031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清熱解毒,涼血通脈。用于消除青年臉部痤瘡(暗瘡)。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干燥患處,然后將本品薄薄撒于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癥狀于用藥后數(shù)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復發(fā),應規(guī)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后無效則要復查診斷結果。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jīng)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jīng)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清熱解毒,涼血通脈。用于消除青年臉部痤瘡(暗瘡)。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藥理作用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忌煙酒、辛辣、油膩及腥發(fā)食物。 2.切忌以手擠壓患處,保持面部衛(wèi)生。 3.用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溫熱性藥物。 4.兒童、年老體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5.如有多量結節(jié)、囊腫、膿皰等應去醫(yī)院就診。 6.不宜濫用化妝品及外涂藥物,必要時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7.服藥2周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nèi)。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xiàn)不良反應癥狀,應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jīng)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jīng)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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