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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思諾(注射用多索茶堿)
喜思諾(注射用多索茶堿)

喜思諾(注射用多索茶堿)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喜思諾(注射用多索茶堿)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2247

生產企業(yè): 安士制藥(中山)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支氣管哮喘、喘息性慢性支氣管炎及其它支氣管痙攣引起的呼吸困難。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喜思諾(注射用多索茶堿)
喜思諾(注射用多索茶堿)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多索茶堿。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環(huán)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yè)

安士制藥(中山)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2247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支氣管哮喘、喘息性慢性支氣管炎及其它支氣管痙攣引起的呼吸困難。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成人每次200mg(2瓶),12小時一次,以2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至40ml緩慢靜脈注射,時間應在20分鐘以上,5-10日為一療程或遵醫(yī)囑。也可將本品300mg(3瓶)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鹽水注射液100ml中,緩慢靜脈滴注,每日一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凡對多索茶堿或黃嘌呤衍生物類藥物過敏者、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骨髓抑制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復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huán)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huán)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統(tǒng)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huán)磷酰胺可產生繼發(fā)性腫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fā)生高尿酸血癥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fā)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谷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于環(huán)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復方環(huán)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適用于支氣管哮喘、喘息性慢性支氣管炎及其它支氣管痙攣引起的呼吸困難。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藥理作用

使用黃嘌呤衍生物可能引起惡心、嘔吐、上腹部疼痛、頭痛、失眠、易怒、心動過速、期前收縮、呼吸急促、高血糖、蛋白尿。如過量使用還會出現嚴重心律失常、陣發(fā)性痙攣等。此表現為初期中毒癥狀,此時應暫停用藥,請醫(yī)生診斷,監(jiān)測血藥濃度。但在上述中毒跡象和癥狀完全消失后仍可繼續(xù)使用。

注意事項

1、茶堿類藥物個體差異較大,多索茶堿劑量亦要視個體病情變化選擇最佳劑量和用藥方法,并監(jiān)測血藥濃度。 2、患心臟病、高血壓患者、老年人及嚴重血氧供應不足、甲狀腺機能亢進、慢性肺心病、心臟供血不足、心律失常、肝病、消化道潰瘍、腎功能不全或合并感染的患者須慎用。 3、多索茶堿不得與其他黃嘌呤類藥物同時使用用,建議不要同時飲用含咖啡因的飲料及同食含咖啡因的食品。與麻黃堿或其他腎上腺素類藥物同用時須慎重。 4、在增大使用劑量時,應注意監(jiān)測血藥濃度(在10μg/ml范圍內治療有效,20μg/ml以上為重度濃度)。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由于沒有在妊娠期間進行足夠的臨床試驗,所以孕婦慎用;哺乳期婦女禁用。 6、兒童用藥:尚不明確。 7、老年用藥:老年人慎用。 8、藥物過量:如過量使用會出現嚴重心律不齊,陣發(fā)性痙攣等。此表現為初期中毒癥狀,應暫停用藥,監(jiān)測血藥濃度,在上述中毒跡象和癥狀完全消失后仍可繼續(xù)使用。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谷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制,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干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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