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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950

生產(chǎn)企業(yè): 武漢諾安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體癬、股癬、手癬、足癬、花斑癬以及真菌性甲溝炎和念珠性外陰陰道炎,對外耳炎、細菌性皮膚感染也有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鹵米松乳膏
鹵米松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劑)

主要成份為鹵米松一水合物。

生產(chǎn)企業(yè)

武漢諾安藥業(yè)有限公司

香港澳美制藥廠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950

注冊證號HC201810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體癬、股癬、手癬、足癬、花斑癬以及真菌性甲溝炎和念珠性外陰陰道炎,對外耳炎、細菌性皮膚感染也有效。

對皮質(zhì)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癥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jīng)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凈的患處,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癬,一日1次,癥狀消失后應繼續(xù)用藥7天,以防復發(fā)。

以薄層涂于患處,依癥狀每日一至二次,并緩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繃帶包扎患處,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藥效欠佳者或較頑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時的密封包扎以增強療效。對于慢性皮膚疾患(如銀屑病或慢性濕疹),使用本品時不應突然停用,應交替換用潤膚劑或藥效較弱的另一種皮質(zhì)類固醇,逐漸減少本品用藥劑量。

副作用

已知對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類衍生物過敏者禁用。

偶發(fā):用藥部位刺激性癥狀,如燒灼感、瘙癢。罕見:皮膚干燥、紅斑、皮膚萎縮、毛囊炎、痤瘡或膿皰,如已發(fā)生嚴重的刺激性或過敏癥狀,應終止治療。已報道局部用藥的不良反應包括:接觸性過敏、皮膚色素沉著或繼發(fā)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長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積皮膚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膚部位。其他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進行了皮質(zhì)類固醇安全性評價,也專門用鹵米松進行了動物試驗,實驗已證明可能有潛在致畸性,或?qū)ε咛ゼ?或幼胎產(chǎn)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婦使用本品對孕婦不良反應的報道。孕婦使用本品,必須鄭重權(quán)衡利弊,應有明確的治療指征。而且,不應大劑量使用,不應用于大面積皮膚(特別不應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長時間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質(zhì)及/或其代謝產(chǎn)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婦女應慎用。兒童用藥:對于幼兒及兒童,避免長期連續(xù)治療,以免腎上腺軸抑制的發(fā)生。連續(xù)性治療不應超過兩個星期;2歲以下的兒童,治療不應超過七天。敷藥的皮膚面積不應超過體表面積的10%,不應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藥:目前尚無老年用藥的禁忌報道。

成分

用于體癬、股癬、手癬、足癬、花斑癬以及真菌性甲溝炎和念珠性外陰陰道炎,對外耳炎、細菌性皮膚感染也有效。

對皮質(zhì)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癥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jīng)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避免接觸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4.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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