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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硒洗劑
二硫化硒洗劑

二硫化硒洗劑

處方 醫(yī)保

通用名稱:二硫化硒洗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890059

生產企業(yè): 上海新亞藥業(yè)高郵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去頭屑、頭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癬(汗斑)。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二硫化硒洗劑
二硫化硒洗劑
氧氟沙星緩釋片
氧氟沙星緩釋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為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輔料為;二氧化鈦、甘油皂土、檸檬酸洗凈劑、單硬脂酸甘油脂、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磷酸氫二鈉、純化水。

本品主要成分為氧氟沙星。

生產企業(yè)

上海新亞藥業(yè)高郵有限公司

廣州南新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890059

國藥準字H200608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去頭屑、頭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癬(汗斑)。

適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單純性和復雜性泌尿道感染。

用法用量

1.治療頭皮屑和頭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頭發(fā)和頭皮。 (2)取5~10克藥液于濕發(fā)及頭皮上,輕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鐘后,用溫水洗凈,必要時可重復一次。 (4)每周2次,一個療程2~4周,必要時可重復1個或2個療程。 2.治療花斑癬。 (1)洗凈患處。 (2)根據(jù)病患面積取適量藥液涂抹(一般10至30克)。 (3)保留10~30分鐘后用溫水洗凈。 (4)每周2次,一個療程2~4周,必要時可重復1個或2個療程。

本品宜飯后吞服,不宜掰開,壓碎或咀嚼藥片。成人常用劑量:腎功能減退:對腎功能減退的老年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需根據(jù)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肝功能損害:嚴重肝功能損害患者氧氟沙星肝臟消除減慢,因此每日最大劑量不得超過400mg。腎功能減退:本品不推薦用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肝功能損害:嚴重肝功能損害患者氧氟沙星肝臟消除減慢,因此每日最大劑量不得超過400mg。

副作用

1.皮膚有炎癥、糜爛、滲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對喹諾酮類藥物過敏、小兒、妊娠和哺乳期婦女以及癲癇病人忌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jiān)護下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在嬰幼兒及18歲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確定。但本品用于數(shù)種幼齡動物時,可致關節(jié)病變。因此不宜用于18歲以下的小兒及青少年。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未證實喹諾酮類藥物有致畸作用,但對孕婦用藥進行的研究尚無明確結論。鑒于本藥可引起未成年動物關節(jié)病變,故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需慎用。

成分

用于去頭屑、頭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癬(汗斑)。

適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單純性和復雜性泌尿道感染。

藥理作用

具有抗皮脂溢性、抗頭屑、抗細菌和抗真菌及角質溶解作用。本品可與過氧化酶一胱氨酸結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飽和脂及酸過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時可抑制頭皮表皮細胞的生長,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細胞更替減少。本品尚對頭癬的病原菌斷毛癬菌有殺火孢子作用。具有抗皮脂溢性、抗頭屑、抗細菌和抗真菌及角質溶解作用。本品可與過氧化酶一胱氨酸結合,抑制表皮油脂中不飽和脂及酸過氧化,降低皮脂中脂肪酸含量。同時可抑制頭皮表皮細胞的生長,抑制核分裂造成表皮細胞更替減少。本品尚對頭癬的病原菌斷毛癬菌有殺火孢子作用。

本品具廣譜抗菌作用,尤其對需氧革蘭陰性桿菌抗菌活性高,對下列細菌在體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腸桿菌科的大部分細菌,包括枸椽酸桿菌屬、陰溝、產氣腸桿菌等腸桿菌屬、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變形桿菌屬、沙門菌屬、志賀菌屬、弧菌屬、耶爾森菌等。常對多重耐藥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對青霉素耐藥的淋病奈瑟菌、產酶流感嗜血桿菌和莫拉菌屬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對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的大多數(shù)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對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對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和糞腸球菌僅具中等抗菌活性。對沙眼衣原體、支原體、軍團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對結核桿菌和非典型分枝桿菌也有抗菌活性。對厭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為殺菌劑,通過作用于細菌DNA螺旋酶的A亞單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復制而導致細菌死亡。

注意事項

1.本品僅供外用,不可內服。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皮膚有炎癥、滲出者慎用。 3.在染發(fā)、燙發(fā)后兩天內不得使用本品。 4.頭皮用藥后應完全沖洗干凈,以免頭發(fā)脫色。 5.避免接觸眼睛。 6.用前應充分搖勻,如天冷藥液變稠可溫熱后使用。 7.用后應塞緊瓶蓋。 8.不要用金屬器件接觸藥液,以免影響藥效。 9.如經2個或3個療程病癥仍未見好轉請向醫(yī)師咨詢。 10.外用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止用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jiān)護下使用。 12.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fā)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fā)生,宜多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2.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jù)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3.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于陽光,如發(fā)生光敏反應需停藥。4.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后應用,并調整劑量。5.原有中樞神經系統(tǒng)疾患者,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后應用。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y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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