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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方氯己定含漱液
復方氯己定含漱液

復方氯己定含漱液

處方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復方氯己定含漱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20104

生產(chǎn)企業(yè): 深圳南粵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牙齦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齦出血、牙周膿腫、口腔黏膜潰瘍等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復方氯己定含漱液
復方氯己定含漱液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輔料為甘油、聚山梨脂80、聚乙二醇-400、濃薄荷水、乙醇、糖精鈉、色素和香精。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生產(chǎn)企業(yè)

深圳南粵藥業(yè)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20104

國藥準字H5102350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牙齦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齦出血、牙周膿腫、口腔黏膜潰瘍等的輔助治療。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漱口。一次10-20毫升,早晚刷牙后含漱,5-10日為一療程。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nèi)出現(xiàn)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頻繁監(jiān)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jīng)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guān)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fā)熱、寒戰(zhàn)、流感癥狀等。神經(jīng)系統(tǒng)癥狀:眩暈;消化系統(tǒng)癥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統(tǒng)癥狀有肌肉痛、關(guān)節(jié)痛;精神系統(tǒng)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礙、神經(jīng)質(zhì)等;呼吸系統(tǒng)癥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系統(tǒng)出現(xiàn)脫發(fā)、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xiàn)。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小兒應在家長指導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小兒誤飲本品后,可出現(xiàn)酒精中毒癥狀(如口齒不清、嗜睡、步態(tài)搖晃等),應送急診處理。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中的甲硝唑口服后吸收良好,可透過胎盤迅速進入胎兒循環(huán),在乳汁中濃度與血濃度相似。動物試驗顯示甲硝唑有致癌、致突變作用,并且腹腔給藥對胎仔具有毒性,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慎用本品,且應特別注意不要誤吞本品。 老人注意事項: 遵醫(yī)囑。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jīng)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xiàn)),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y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jīng)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fā)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成分

用于牙齦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齦出血、牙周膿腫、口腔黏膜潰瘍等的輔助治療。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為抗菌藥。其中所含葡萄糖酸氯己定為廣譜殺菌劑;甲硝唑具有抗厭氧菌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連續(xù)使用不宜超過3個療程。 2.含漱時至少在口腔內(nèi)停留2-5分鐘。 3.本品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 4.用時應避免接觸眼睛。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定期進行血常規(guī)(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shù)、血小板計數(shù))、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nèi)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jīng)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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