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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處方 醫(yī)保

通用名稱: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10122

生產企業(yè): 南京先河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不能手術、復發(fā)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子宮內膜癌、腎癌、乳腺癌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醋酸甲羥孕酮分散片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為:醋酸甲羥孕酮。其化學名為:6α-甲基-17α-羥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環(huán)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yè)

南京先河制藥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122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于不能手術、復發(fā)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子宮內膜癌、腎癌、乳腺癌等。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服用須經醫(yī)囑。子宮內膜癌及腎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達1g,性激素療法至少需要治療8至10周才有反應。各種癌癥病人惡液質及疼痛的姑息治療:每日0.5~1g。對各種癌癥化療時保護骨髓作用:每日0.5~1g(由化療前一周至一個療程后一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對醋酸甲羥孕酮及本品其他任何成分過敏者,各種血栓栓塞性疾?。ㄑㄐ造o脈炎、肺栓塞等),嚴重肝功能損害,因腫瘤骨轉移產生的高鈣血癥,月經過多,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禁用。   

骨髓抑制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復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huán)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huán)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huán)磷酰胺可產生繼發(fā)性腫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fā)生高尿酸血癥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fā)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谷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蛞暳δ:?。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酮類藥物對胎兒有潛在性傷害,因此,妊娠期間不推薦使用本品。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即將服用本品的育齡婦女應避免妊娠。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于環(huán)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復方環(huán)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用于不能手術、復發(fā)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子宮內膜癌、腎癌、乳腺癌等。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藥理作用

動物試驗表明本品對移植性腫瘤,如乳腺癌瘤株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抗腫瘤作用與其孕激素活性有關。長期或超劑量服用可產生相應的激素類藥物的癥狀。

注意事項

1本藥須在有經驗的臨床醫(yī)師指導下使用,一旦出現因該藥增強凝血機制而致血栓栓塞癥狀如偏頭痛、視力減退、復視等情況應立即停藥。 2在連續(xù)大劑量MPA治療時,應注意有無高血壓、水鈉潴留、高血鈣癥侯等,如出現這些癥狀應調整用藥。 3本品可能會引起一定程度體液滯留?;加邪d癇、偏頭痛、氣喘、心臟功能不全或腎臟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時應謹慎觀察。 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細觀察,抑郁復發(fā)病情嚴重者需停止用藥。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時,對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谷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制,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干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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