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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苯達唑片
阿苯達唑片

阿苯達唑片

非處方 醫(yī)保

通用名稱:阿苯達唑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6020163

生產(chǎn)企業(yè): 江西杏林白馬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廣譜驅(qū)蟲藥,除用于治療鉤蟲,蛔蟲,鞭蟲,蟯蟲,施毛蟲等線蟲病外,還可用于治療囊蟲和包蟲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苯達唑片
阿苯達唑片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阿苯達唑化學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分子式:C11H16N2O·HCl分子量:228.72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環(huán)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chǎn)企業(yè)

江西杏林白馬藥業(yè)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6020163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廣譜驅(qū)蟲藥,除用于治療鉤蟲,蛔蟲,鞭蟲,蟯蟲,施毛蟲等線蟲病外,還可用于治療囊蟲和包蟲病。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常用量蛔蟲及蟯蟲病,一次400mg頓服;鉤蟲病,鞭蟲病,一次400mg,一日2次,連服3日;旋毛蟲病,一次400mg,一日2次,連服7日;囊蟲病,按體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為1個療程,一般需1~3個療程。療程間隔視病情而定,多為3個月;包蟲病,按體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療程1個月,一般需5個療程以上,療程間隔為7~10日。2小兒用量:12歲以下小兒用量減半。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有蛋白尿、化膿性皮炎以及各種急性疾病患者。2嚴重肝、腎、心臟功能不全及活動性潰瘍病患者。3眼囊蟲病手術(shù)摘除蟲體前。

骨髓抑制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復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guān)。 環(huán)磷酰胺的代謝產(chǎn)物可產(chǎn)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chǎn)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huán)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統(tǒng)毒性,如停經(jīng)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huán)磷酰胺可產(chǎn)生繼發(fā)性腫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fā)生高尿酸血癥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fā)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谷丙轉(zhuǎn)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蛞暳δ:?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兩歲以下兒童不宜服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于環(huán)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復方環(huán)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為廣譜驅(qū)蟲藥,除用于治療鉤蟲,蛔蟲,鞭蟲,蟯蟲,施毛蟲等線蟲病外,還可用于治療囊蟲和包蟲病。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藥理作用

1本品系苯并咪唑類衍生物,其在體內(nèi)迅速代謝為亞砜、砜醇和2-胺砜醇。2對腸道線蟲選擇性及不可逆性地抑制寄生蟲腸壁細胞胞漿微管系統(tǒng)的聚合,阻斷其對多種營養(yǎng)和葡萄糖的攝取吸收,導致蟲體內(nèi)源性糖原耗竭,并抑制延胡索酸還原酶系統(tǒng),阻止三磷酸腺苷的產(chǎn)生,致使蟲體無法生存和繁殖。3與甲苯咪唑相似,本品還可引起蟲體腸細胞胞漿微管變性,并與其微管蛋白結(jié)合,造成細胞內(nèi)運輸堵塞,致使高爾基體內(nèi)分泌顆粒積聚,胞漿逐漸溶解,吸收細胞完全變性,引起蟲體死亡。4本品有完全殺死鉤蟲卵和鞭蟲卵及部分殺死蛔蟲卵的作用。5除可殺死驅(qū)除寄生于動物體內(nèi)的各種線蟲外,對絳蟲及囊尾蚴亦有明顯的殺死及驅(qū)除作用。6毒理試驗表明,本品毒性小,安全。小鼠口服LD50大于800mg/kg,犬口服最大耐受量在400mg/kg以上。本藥對雄小白鼠的生殖功能無影響,對雌小白鼠也無致畸胎作用,在雌大白鼠和雌兔,應用較大劑量(30mg/kg/日)時,可發(fā)生胎兒吸收和骨骼畸形等。

注意事項

1.蟯蟲病易自身重復感染,故在治療2周后應重復治療一次。2.蛋白尿、化膿性或彌漫性皮炎、各種急性傳染病以及癲癇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過量或出現(xiàn)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yī)。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5.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6.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jié)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shù)及分類、血小板計數(shù),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谷丙轉(zhuǎn)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xiàn)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制,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干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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