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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博(頭孢泊肟酯分散片)
加博(頭孢泊肟酯分散片)

加博(頭孢泊肟酯分散片)

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加博(頭孢泊肟酯分散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1805

生產(chǎn)企業(yè): 南京長澳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對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輕到中度感染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加博(頭孢泊肟酯分散片)
加博(頭孢泊肟酯分散片)
六味地黃丸
六味地黃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頭孢泊肟酯。

熟地黃、酒萸肉、牡丹皮、山藥、茯苓、澤瀉。輔料為蜂蜜。

生產(chǎn)企業(yè)

南京長澳制藥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仁堂制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805

國藥準字Z1202045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于對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輕到中度感染癥:

滋陰補腎。用于腎陰虧損,頭暈耳鳴,腰膝酸軟,遺精盜汗。

用法用量

飯后口服。成人每次0.1~0.2g,一日2次,根據(jù)不同病種和病情而定。一般對上呼吸道感染、單純尿路感染每次0.1g,一日2次;重癥可增至0.2g,一日2次,療程5~7天。對下呼吸道感染、復雜性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每日2次,療程7~14天。

口服。一次6g(約30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對本品或頭孢烯類抗生素有既往過敏史者患者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對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輕到中度感染癥:

滋陰補腎。用于腎陰虧損,頭暈耳鳴,腰膝酸軟,遺精盜汗。

藥理作用

1.本品嚴重不良反應: (1)休克:偶引起休克癥狀,應注意觀察,若出現(xiàn)不適感,口內(nèi)異常感、喘鳴、眩暈、便意、耳鳴、大汗等,應停藥。 (2)皮膚粘膜眼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癥:偶出現(xiàn)皮膚粘膜眼綜合征(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癥(Lyell綜合征),應注意觀察,若出現(xiàn)異常應停藥并適當處置。 (3)偽膜性結腸炎:偶出現(xiàn)偽膜性腸炎等伴有血便的嚴重結腸炎。若出現(xiàn)腹痛、頻繁腹瀉,應速停藥并適當處置。 2.同類藥可引起的嚴重不良反應: (1)全血細胞減少癥、粒細胞缺乏癥、溶血性貧血;其他頭孢烯類抗生素有引起全血細胞減少癥、粒細胞缺乏癥、溶血性貧血的報告。 (2)急性腎功能衰竭:其他頭孢烯類抗生素,偶有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等嚴重腎損害,應定期進行檢查,若出現(xiàn)異常應停藥。 (3)間質性肺炎、PIE綜合征;其他頭孢烯類抗生素,偶出現(xiàn)伴有發(fā)熱、咳嗽、呼吸困難、胸部X線異常、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的間質性肺炎、PIE綜合征等。若出現(xiàn)此類癥狀,應停藥并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制劑等治療。4)痙攣:腎功能衰弱患者,大量給其他頭孢烯類抗生素,會引起痙攣等神經(jīng)癥狀。 3.其他副作用: (1)過敏:出現(xiàn)皮疹、蕁麻疹、紅斑、搔癢、發(fā)熱、淋巴結腫、關節(jié)痛等時,應停藥。 (2)血液:有時出現(xiàn)嗜酸粒細胞增多、血小板減少,偶出現(xiàn)中性粒細胞減少。 (3)肝臟:有時出現(xiàn)ALT、AST、ALP、LDH等上升。 (4)腎臟:有時出現(xiàn)血BUN、血中肌酐值升高。 (5)消化道:有時出現(xiàn)惡心、嘔吐、腹瀉、軟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適感,偶出現(xiàn)便秘等。 (6)菌群交替癥:偶出現(xiàn)口內(nèi)炎、念珠菌病。 (7)維生素缺乏癥:偶出現(xiàn)維生素K缺乏癥狀(低凝血酶原血癥、出血傾向等)、維生素B群缺乏癥狀(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經(jīng)炎等)。 (8)其他:偶出現(xiàn)眩暈、頭痛、浮腫。

注意事項

1.一般注意: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故應仔細問診。 2.慎重用藥(下述患者慎重用藥): (1)對青霉素類抗生素過敏癥既往史患者。 (2)本人或雙親﹑弟兄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癥狀體質患者。 (3)嚴重腎損害患者(本品系腎排泄型抗生素,會引起排泄延遲)。 (4)經(jīng)口攝食不足患者或非經(jīng)口維持營養(yǎng)患者﹑全身狀態(tài)不良患者(會出現(xiàn)維生素K缺乏癥狀,故應注意觀察)。 3.臨床檢驗值的影響: (1)試紙反應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試劑﹑費林氏試劑及臨床試紙進行的尿糖檢查,有時呈假陽性,故應注意。 (2)直接庫姆斯氏試驗,有時呈陽性,故應注意。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服感冒藥。 3.服藥期間出現(xiàn)食欲不振,胃脘不適,大便稀,腹痛等癥狀時,應去醫(yī)院就診。 4.服藥2周后癥狀未改善,應去醫(yī)院就診。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婦、小兒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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