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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氟桂利嗪膠囊
鹽酸氟桂利嗪膠囊

鹽酸氟桂利嗪膠囊

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鹽酸氟桂利嗪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3021009

生產企業(yè): 黑龍江百泰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無先兆)偏頭痛的預防性治療。 2.由前庭功能紊亂引起的眩暈的對癥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氟桂利嗪膠囊
鹽酸氟桂利嗪膠囊
血塞通分散片
血塞通分散片
主要成分

鹽酸氟桂利嗪。

三七總皂苷。

生產企業(yè)

黑龍江百泰藥業(yè)有限公司

云南白藥集團大理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3021009

國藥準字Z2005046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無先兆)偏頭痛的預防性治療。 2.由前庭功能紊亂引起的眩暈的對癥治療。

活血祛瘀,通脈活絡。用于腦絡瘀阻,中風偏癱,心脈瘀阻,胸痹心痛;腦血管病后遺癥,冠心病心絞痛屬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1.偏頭痛的預防性治療:起始劑量:對于65歲以下患者開始治療時可給予每晚2粒,65歲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療中出現(xiàn)抑郁、錐體外系反應和其它嚴重的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如在治療2個月后未見明顯改善,則可視為病人對本品無反應,可停止用藥。維持治療:如果療效滿意,患者需維持治療時,應減至每7天連續(xù)給藥5天(劑量同上)、停藥2天。即使預防性維持治療的療效顯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療6個月后也應停藥觀察,只有在復發(fā)時才應重新服藥。2.眩暈:每日劑量應與上相同,但應在控制癥狀后及時停藥,初次療程通常少于2個月。如果治療慢性眩暈癥1個月或突發(fā)性眩暈癥2個月后癥狀未見任何改善則應視為患者對本品無反應,應停藥。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癥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錐體外系疾病癥狀的患者。

偶見少數(shù)患者低熱,個別病例出現(xiàn)頭昏,偶有藥疹,停藥后即恢復正常。

禁忌

成分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無先兆)偏頭痛的預防性治療。 2.由前庭功能紊亂引起的眩暈的對癥治療。

活血祛瘀,通脈活絡。用于腦絡瘀阻,中風偏癱,心脈瘀阻,胸痹心痛;腦血管病后遺癥,冠心病心絞痛屬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1.中樞神經系統(tǒng)的不良反應有:(1)嗜睡和疲憊感為最常見。(2)長期服用者可以出現(xiàn)抑郁癥,以女性病人較常見。(3)椎體外系癥狀,表現(xiàn)為不自主運動、下頷運動障礙、強直等。多數(shù)用藥3周后出現(xiàn),停藥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發(fā)生。(4)少數(shù)病人可出現(xiàn)失眠,焦慮等癥狀。2.消化道癥狀表現(xiàn)為:胃部燒灼感,胃納亢進,進食量增加,體重增加。3.其他:少數(shù)病人可出現(xiàn)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癥狀。但多為短暫性,停藥可以緩解。

注意事項

1.用藥后疲憊癥狀逐步加重者應當減量或停藥。2.嚴格控制藥物應用劑量,當應用維持劑量達不到治療效果或長期應用出現(xiàn)錐體外系癥狀時,應當減量或停服藥。3.患有帕金森病等錐體外系疾病時,應當慎用本制劑。4.由于本制劑可隨乳汁分泌,雖然尚無致畸和對胚胎發(fā)育有影響的研究報告。但原則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不用此藥。5.駕駛員和機械操作者慎用,以免發(fā)生意外。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y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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