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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處方藥 醫(y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73246

生產企業(yè): 安徽貝克生物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HIV-1感染: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逆轉錄病毒 藥物聯(lián)用,治療成人HIV-1感染。詳見說明書。2.慢性乙型肝炎:適用于治療慢性乙肝成人和≥12歲的兒童患者。詳見說明書。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片
肌苷片
肌苷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輔料為淀粉、羥丙纖維素、硬脂酸鎂。

生產企業(yè)

安徽貝克生物制藥有限公司

廣州白云山光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73246

國藥準字H4402004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HIV-1感染: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逆轉錄病毒 藥物聯(lián)用,治療成人HIV-1感染。詳見說明書。2.慢性乙型肝炎:適用于治療慢性乙肝成人和≥12歲的兒童患者。詳見說明書。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歲及12歲以上兒童患者(35kg或以上)推薦劑量對HIV-1或慢性乙肝的治療:劑量為每次300mg(1片),每日1次,口服,空腹或與食物同時服用。對于慢性乙肝的治療,最佳療程尚未明確。體重小于35kg的慢性乙肝兒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研究。成人腎功能損害者使用劑量的調整:在中至重度腎功能損害的受試者中給予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時,藥物暴露顯著增加(參見【藥代動力學】)。對基線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應按照下文調整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的給藥間期。在此推薦的給藥間期是根據(jù)在不同腎功能損害級別的非HIV和非HBV感染受試者,包括需要血液透析的晚期腎病的患者中單次給藥的藥代動力學數(shù)據(jù)模型得出。在中度到重度腎功能損害的患者中,尚未對這些給藥間期調整建議的安全性和療效進行臨床評價,因此在這些患者中應當密切監(jiān)測對治療的臨床反應和腎功能(參見【注意事項】)。對輕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50-80mL/min)的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在這些患者中應定期監(jiān)測計算出來的肌酐清除率和血清磷(參見【注意事項】)。其余詳見說明書。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兒童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變性的中毒肝腫大。2.中斷治療后乙肝惡化。3.新發(fā)作或惡化的腎損害。4.骨礦物密度下降。5.免疫重建綜合征(詳見說明書)。

偶見胃部不適。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美國妊娠分級B類:在大鼠和家兔中進行了生殖研究,根據(jù)體表面積比較的劑量最高分別為人的14和19倍,結果顯示沒有證據(jù)表明因為替諾福韋造成生育力受損害或對胚胎有傷害。然而,沒有在妊娠婦女中進行過充分及有良好對照的研究。由于動物生殖研究并不是總能預測人的反應,因此在妊娠期內不應使用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除非十分需要。哺乳婦女: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建議,HIV-1感染的婦女不應以母乳喂養(yǎng)她們的嬰兒,以避免出生后HIV-1傳播的風險。在人類中,取自產后一周內的五名HIV-1感染婦女的乳液樣本顯示,替諾福韋被分泌到人乳中。這種暴露對哺乳期嬰兒的影響尚未明確。因為HIV-1傳播和嚴重的不良反應都有可能在哺乳嬰兒中發(fā)生,所以母親如果正在接受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治療,應當要求她們不要以母乳喂養(yǎng)。兒童用藥:研究115中,106名HBeAg陰性(9%)和陽性(91%)12至18歲以下慢性HBV感染受試者隨機接受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300 mg(N=52)或安慰劑(N=54)雙盲治療72周。研究入選時,平均HBV DNA值為8.1log10拷貝/mL,平均ALT值為101 U/L

成分

1.HIV-1感染: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逆轉錄病毒 藥物聯(lián)用,治療成人HIV-1感染。詳見說明書。2.慢性乙型肝炎:適用于治療慢性乙肝成人和≥12歲的兒童患者。詳見說明書。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藥理作用

肌苷在體內參與細胞能量代謝和蛋白質合成,提高相關代謝酶的活性,改善肝臟功能,促進受損肝臟的恢復。

注意事項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腎功能不全患者需調整劑量;3. 定期監(jiān)測肝功能;4. 避免與腎毒性藥物合用;5. 服用期間需保持充足的水分攝入。

1.本品為肝病輔助治療藥。第一次使用本品前應咨詢醫(yī)師。治療期2.間應定期到醫(yī)院檢查。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4.如服用過量或出現(xiàn)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yī)。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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