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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氟康唑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73725

生產(chǎn)企業(yè): 上海天龍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適應癥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頭孢克肟顆粒
頭孢克肟顆粒
主要成分

氟康唑

頭孢克肟

生產(chǎn)企業(yè)

上海天龍藥業(yè)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藥業(yè)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73725

國藥準字H200408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適應癥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本品適用于對頭孢克肟敏感菌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桿菌、克雷伯桿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桿菌屬及流感桿菌等引起的下列細菌感染性疾病

用法用量

本品的血漿消除半衰期長,因而治療陰道念珠菌病時僅需單劑量一次給藥;治療其他真菌感染時,每日亦只需給藥一次,而給藥時間應持續(xù)至臨床癥狀和體征消失或?qū)嶒炇覚z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藥時間不足可能導致感染的復發(fā)。艾滋病、隱球菌腦膜炎或復發(fā)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維持治療以預防復發(fā)。 成人用藥: 1.念珠菌血癥、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據(jù)臨床反應,可將日劑量增至400mg。療程亦視臨床反應而定。 2.隱球菌腦膜炎及其他部位隱球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至400mg。療程視服藥后臨床及真菌學反應而定,但對隱球菌腦膜炎而言,治療期一般為腦脊液菌檢轉(zhuǎn)陰后,再持續(xù)6~8周。為預防艾滋病患者的隱球菌腦膜炎復發(fā),在患者完成一個療程的基本治療后,可繼續(xù)給予本品作維持治療,日劑量為200mg,持續(xù)10~12周。 3.口咽部念珠菌?。撼S脛┝繛槊咳?0mg一次,連續(xù)7~14天。免疫功能嚴重受損者,可根據(jù)需要延長療程。對與牙托有關(guān)的萎縮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xù)14天,同時在牙托部位給予局部抗感染治療。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癥、慢性粘膜皮膚念珠菌病等,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xù)14~30天。 對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異常難治的病例,劑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4.陰道念珠菌?。?50mg一次單劑量口服。 5.為預防惡性腫瘤患者發(fā)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療或放療時,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6.皮膚真菌?。簩κ职_、足癬、體癬、股癬、頭癬和皮膚念珠菌感染,推薦劑量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療程一般為2~4周;但足癬的療程可延長至6周;對花斑癬,推薦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療程為2~4周,頭癬療程為6~8周。 7.指趾甲癬:每周150mg一次,療程2~4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 8.著色真菌病:每日400至600mg,療程4-6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有研究資料報告,每日最高劑量可增至800mg。

沖服。

副作用

對氟康唑或其他三唑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

在總病例12,879例中,發(fā)現(xiàn)包括臨床檢查值異常在內(nèi)共294例(2.58%)的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包括腹瀉等消化道癥狀112例(0.87%),皮疹等皮膚癥狀29例(0.23%),另外,臨床檢查值異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細胞增多26例(0.20%)。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適應癥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本品適用于對頭孢克肟敏感菌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桿菌、克雷伯桿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桿菌屬及流感桿菌等引起的下列細菌感染性疾病

藥理作用

患者對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見的副反應為胃腸道癥狀,包括惡心、腹痛、腹瀉及胃腸脹氣;其次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嚴重基礎(chǔ)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癥)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類抗真菌藥物治療過程中,可出現(xiàn)腎功能和血液學參數(shù)改變及肝功能異常。

注意事項

1.由于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于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咪唑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3.治療過程中可發(fā)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zhuǎn)移酶升高,偶可出現(xiàn)肝毒性癥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xiàn)持續(xù)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癥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fā)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5.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xù)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xiàn)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復發(fā)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復發(fā)。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fā)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shù)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diào)整用藥劑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給予本品一日量,因為3小時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約50%。

1.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xiàn),在使用本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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