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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帕司他膠囊
依帕司他膠囊
依帕司他膠囊
依帕司他膠囊
依帕司他膠囊
依帕司他膠囊

依帕司他膠囊

非處方藥 醫(yī)保乙類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依帕司他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0012

生產(chǎn)企業(yè): 揚子江藥業(yè)集團南京海陵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糖尿病神經(jīng)病變。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依帕司他膠囊
依帕司他膠囊
阿卡波糖膠囊
阿卡波糖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依帕司他。

阿卡波糖。

生產(chǎn)企業(yè)

揚子江藥業(yè)集團南京海陵藥業(yè)有限公司

四川綠葉寶光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0012

國藥準字H2002039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糖尿病神經(jīng)病變。

可用于胰島素依賴型或非胰島素依賴型的糖尿病,亦可與其他口服降血糖藥或胰島素聯(lián)合應用。

用法用量

成人通常劑量每次50毫克(1片),每日三次,于飯前口服。

口服劑量需個體化,一般50~200mg/次,3次/日,飯前服用。

副作用

1.過敏:偶見紅斑、水泡、皮疹、瘙癢。2.肝臟:偶見膽紅素、AST、ALT、r-GTP升高。3.消化系統(tǒng):偶見腹瀉、惡心、嘔吐、腹痛、食欲不振、腹部脹滿感,胃部不適。4.腎臟:偶見肌酐升高。5.其他:極少見眩暈、頭暈、頸痛、乏力、思睡、浮腫、腫痛、四肢痛感、麻木、脫毛。

對阿卡波糖過敏者、18歲以下患者、懷孕及哺乳期婦女、有明顯消化或吸收障礙的慢性功能紊亂者、因腸脹氣而可能惡化的情況(如Roemheid綜合征、嚴重的疝氣、腸梗阻和腸潰瘍)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目前尚無本品在孕婦的安全性資料,因此,孕婦在需要使用本品時應極為慎重,權衡其利弊后再決定是否使用本品。在動物試驗中表明本品可通過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婦女應避免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尚無兒童用藥安全性的經(jīng)驗。 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如有因生理機能的改變,使用本品時應考慮適當減量。

兒童注意事項: 鑒于尚無本品對兒童和青春期少年的療效和耐受性的足夠資料,本品不應使用于18歲以下的患者。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因為無法得到有關本藥在妊娠婦女中使用的資料,妊娠期婦女禁用。 2.哺乳期大鼠服用放射性標記的阿卡波糖后,在其乳汁中發(fā)現(xiàn)了少量的放射活性物質,在人類尚無類似的發(fā)現(xiàn)。即使如此,由于尚不能排除乳汁中阿卡波糖對嬰兒的影響,故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沒有特殊注意事項。

成分

糖尿病神經(jīng)病變。

可用于胰島素依賴型或非胰島素依賴型的糖尿病,亦可與其他口服降血糖藥或胰島素聯(lián)合應用。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依帕司他是一種可逆性的醛糖還原酶非競爭性抑制劑,對醛糖還原酶具有選擇性抑制作用。臨床研究表明,依帕司他能抑制糖尿病性外周神經(jīng)病變患者紅細胞中山梨醇的積累,與對照組比較能改善患者的自覺癥狀和神經(jīng)功能障礙。動物實驗表明依帕司他可顯著抑制糖尿病模型大鼠的坐骨神經(jīng)、紅細胞、視網(wǎng)膜中山梨醇的累積,提高其運動神經(jīng)傳導速度和自主神經(jīng)機能;在神經(jīng)形態(tài)學上,依帕司他可改善軸突流異常,增加其坐骨神經(jīng)中有髓神經(jīng)纖維密度、腓腸神經(jīng)髓鞘厚度、軸突面積、軸突圓柱率;另外,依帕司他也可改善模型動物坐骨神經(jīng)的血流并使其肌醇含量回升。毒理研究遺傳毒性:依帕司他Ames試驗、CHL染色體畸變試驗、小鼠骨髓細胞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給予依帕司他20、100、500mg/kg,一般生殖毒性試驗、致畸敏感期試驗和圍產(chǎn)期試驗未見異常;兔灌胃給藥20、100、250、500mg/kg,進行致畸敏感期毒性試驗,發(fā)現(xiàn)500mg/kg組流產(chǎn)及胎仔被完全吸收的發(fā)生率增加。尚未確定依帕司他在孕婦中的用藥安全性,只用在預期治療利益大于治療所帶來的危害時才可用于孕婦或可能懷孕的婦女。實驗表明依帕司他可經(jīng)大鼠乳汁分泌,

為一新型口服降血糖藥,在腸道內競爭性抑制葡萄糖苷酶,可降低多糖及蔗糖分解生成葡萄糖,減少并延緩吸收,因此具有降低飯后高血糖和血漿胰島素濃度的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藥品應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點,防止兒童誤食。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出現(xiàn)褐紅色,此為正常現(xiàn)象,因此在有些檢測項目中可能會受到影響。 3.有過敏體質史者慎用。 4.如一旦出現(xiàn)過敏表現(xiàn),應立即停藥,并進行適當處理。 5.連續(xù)服用本品12周無效的患者應考慮改換其他療法。

1.在使用高劑量時,個別病例可能會發(fā)生無癥狀的肝酶系升高,故在治療開始的6~12月應考慮監(jiān)測肝酶系的變化。 2.本品與磺脲類藥物或二甲雙胍或胰島素合用時,血糖濃度降到低血糖范圍,則應適當減少磺脲類藥物、二甲雙胍或胰島素的劑量;如果發(fā)生急性低血糖,應考慮到本品抑制蔗糖的分解,為此蔗糖不適于迅速緩解低血糖癥狀,而應該使用葡萄糖。 3.應避免與抗酸藥、消膽胺、腸道吸附劑和消化酶制品同時服用,因為它們有可能降低本品的作用。 4.運動員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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