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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處方藥 醫(y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3132

生產企業(yè): 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 伴有心室收縮功能減退(射血分數≤35%,根據超聲心動圖確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穩(wěn)定性 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醫(yī)囑接受ACE抑制劑、利尿劑和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富馬酸比索洛爾片
辛伐他汀片
辛伐他汀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富馬酸比索洛爾。

辛伐他汀

生產企業(yè)

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山德士(中國)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23132

國藥準字H2008448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 伴有心室收縮功能減退(射血分數≤35%,根據超聲心動圖確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穩(wěn)定性 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醫(yī)囑接受ACE抑制劑、利尿劑和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治療。

1.高脂血癥

用法用量

對于所有適應癥:應在早晨并可以在進餐時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應咀嚼。 本品需按照醫(yī)生處方使用。高血壓和心絞痛的治療: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馬酸比索洛爾。輕度高血壓患者可以從 2.5mg富馬酸比索洛爾開始治療。如果效果均不明顯,劑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馬酸比索洛爾。本品劑量應根 據個人情況進行調整,應特別注意脈搏和治療效果。本品宜長期用藥。無醫(yī)囑不可改變本藥的劑量,也不宜終止服藥 。如需停藥時,應逐漸停用,不可突然中斷,缺血性心臟病患者尤需特別注意。慢性穩(wěn)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療:慢性穩(wěn) 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內無急性心力衰竭發(fā)作且近2周內基礎治療沒有改變。在接受比索洛爾治療前首先接受合適劑 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接受其它血管擴張藥物治療)、利尿劑及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的治療。建議在有治療 慢性心力衰竭經驗的醫(y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使用比索洛爾治療慢性穩(wěn)定性心力衰竭應從低劑量開始,按以下方案逐漸 增加劑量:1.25mg,每日一次,用藥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則增加至2.5mg,每日一次,繼續(xù)用藥1周,如果耐受性良 好,則增加至3.75mg,每日一次,繼續(xù)用藥1周,如果耐受

口服,如需要可掰開服用。 1.高膽固醇血癥:一般始服劑量為每天10mg(5mg規(guī)格:2片;10mg規(guī)格:1片),晚間頓服。對于膽固醇水平輕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劑量為每天5mg(5mg規(guī)格:1片;10mg規(guī)格:半片)。若需調整劑量則應間隔四周以上,最大劑量為每天40mg(5mg規(guī)格:8片;10mg規(guī)格:4片),晚間頓服。當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總膽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時,應減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劑量。 2.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根據對照臨床研究結果,對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病人,建議辛伐他汀40mg/d晚間頓服,或80mg/d分早晨20mg、午間20mg和晚間40mg三次服用。辛伐他汀應與其他降脂療法聯合應用(如低密度脂蛋白提取法),當無法使用這些方法時,也可單獨應用辛伐他汀。 3.冠心?。汗谛牟』颊呖梢悦刻焱砩戏?0mg(5mg規(guī)格:4片;10mg規(guī)格:2片)作為起始劑量,如需要劑量調整,可參考以上說明(高膽固醇血癥用法與用量)。 4.協(xié)同治療:辛伐他汀單獨應用或與膽酸螯合劑協(xié)同應用時均有效。對于已同時服用免疫抑制劑類藥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薦劑量為每天10mg(5mg規(guī)格:2片;10mg規(guī)格:1片)。 5.腎功能不全:由于辛伐他汀由腎臟排泄不明顯,故中度腎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調整劑量;對于嚴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如使用劑量超過每天10mg(5mg規(guī)格:2片;10mg規(guī)格:1片)時應慎重考慮,并小心使用。

副作用

將不良反應按照系統(tǒng)器官分類并分級。以不良反應發(fā)生率分級的定義如下:很常見(發(fā)生率高于1/10);常見(發(fā)生率低 于1/10); 不常見(發(fā)生率低于1/100) ;罕見(發(fā)生率低于1/1000) ;非常罕見(發(fā)生率低于1/10000);神經系統(tǒng)特別 是在服藥初期,有可能出現中樞神經紊亂及精神紊亂癥狀,這些癥狀通常很輕,一般在開始服藥后1-2周自然消退。常 見:眩暈、頭痛;不常見:抑郁、失眠;罕見:多夢,幻覺、眼部;罕見:視覺障礙、淚液分泌減少(使用隱形眼鏡的 患者應注意);很罕見:結膜炎,耳和迷路系統(tǒng);罕見:聽覺損害、心臟;很常見:心動過緩(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見:心力衰竭加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不常見: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在高血壓或心絞痛患者中)、心 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壓或心絞痛患者中)、血管;常見:肢端冷感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壓;不常見: 直立型低血壓、呼吸道;不常見:有支氣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氣管痙攣;罕見:過敏性鼻炎、 胃腸道;常見:惡心、嘔吐、腹痛、腹瀉、便秘等胃腸道癥狀、肌肉骨骼和結締組織;不常見:肌肉無力、肌肉痙攣 、皮膚和

1.對任何成份過敏者。 2.活動性肝炎或無法解釋的持續(xù)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者。 3.與四氫萘酚類鈣通道阻滯劑米貝地爾合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比索洛爾可能損害孕婦和/或胎兒/新生兒。一般情況下,β-腎上腺素受體拮抗劑能夠降低胎盤灌注,而胎盤灌注與發(fā)育遲緩、子宮內死亡,吸收和早產有關,在胎兒和新生兒,可能發(fā)生低血糖和心動過緩等不良反應。如果必須使用β-腎上腺素受體阻滯劑,選擇性的β1-腎上腺素受體阻滯劑較為理想。除非明確了必須使用,否則孕婦不能應用比索洛爾。如果必須應用比索洛爾進行治療,應該監(jiān)測子宮胎盤血流量和胎兒生長情況。一旦發(fā)現對孕婦和胎兒產生有害的作用,應該選擇其他的治療方法。必須對新生兒進行嚴密監(jiān)測,出生后前3天最易發(fā)生低血糖和心動過緩等癥狀。哺乳期婦女: 本品是否經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議哺乳期婦女應用比索洛爾進行治療。兒童用藥:尚無兒科患者應用比索洛爾的經驗,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兒童。老年用藥:不需要調整劑量。

成分

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 伴有心室收縮功能減退(射血分數≤35%,根據超聲心動圖確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穩(wěn)定性 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醫(yī)囑接受ACE抑制劑、利尿劑和選擇性使用強心甙類藥物治療。

1.高脂血癥

藥理作用

比索洛爾是一種高選擇性的β1-腎上腺受體拮抗劑,無內在擬交感活性和膜穩(wěn)定活性。比索洛爾對支氣管和血管平滑肌的β1-受體有高親和力,對支氣管和血管平滑肌和調節(jié)代謝的β2-受體僅有很低的親和力。因此,比索洛爾通常不會影響呼吸道阻力和β2-受體調節(jié)的代謝效應。比索洛爾在超出治療劑量時仍具有β1-受體選擇性作用。對照的臨床研究表明,每天10mg劑量的比索洛爾與每天100mg阿替洛爾,100mg美托洛爾或160mg普萘洛爾的效果相當。比索洛爾無明顯的負性肌力效應??诜人髀鍫?~4小時后達到最大效應。由于半衰期為10~12小時,比索洛爾的效應可以持續(xù)24小時。比索洛爾通常在2周后達到最大抗高血壓效應。比索洛爾通過阻滯心臟β-受體而降低機體對交感腎上腺素能活性的反應,引起心率減慢,心肌收縮力降低,從而降低心肌耗氧量,對冠心病引起的心絞痛有益。 急性服用比索洛爾降低心率和搏出量,從而降低心輸出量和耗氧量。長期服用比索洛爾,可以降低開始服藥時增強的外周阻力。另外,β-受體阻滯劑也可通過降低血漿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應輕微且為一過性。在臨床對照試驗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應而中途停藥。在已有對照組的臨床試驗中,不良反應(分為可能、可疑或肯定)與藥物有關的發(fā)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腸脹氣。發(fā)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應有疲乏、無力、頭痛。發(fā)現肌病的報告很罕見。 下列不良反應的報導曾出現在無對照組臨床試驗或上市后的應用中,如惡心、腹瀉、皮疹、消化不良、瘙癢、脫發(fā)、暈眩、肌肉痙攣、肌痛、胰腺炎、感覺異常、外周神經病變、嘔吐和貧血、橫紋肌溶解和肝炎/黃疸罕有發(fā)生。包括下列一項或多項特征的明顯的過敏反應綜合征罕有報導,如血管神經性水腫、狼瘡樣綜合征、風濕性多發(fā)性肌痛、脈管炎、血小板減少癥、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沉(ESR)增高、關節(jié)炎、關節(jié)痛、蕁麻疹、光敏感性、發(fā)熱、潮紅、呼吸困難以及不適。 實驗室檢查發(fā)現:血清氨基轉移酶顯著和持續(xù)升高的情況罕有報導。肝功能檢查異常為輕微或一過性。來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況也有報告。

注意事項

用比索洛爾治療慢性穩(wěn)定性心力衰竭必須先從特殊的劑量遞增期開始,同時應進行定期的監(jiān)測。以下情況使用本品時應特別注意:支氣管痙攣(支氣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與吸人性麻醉劑合用時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動較大時,可能會掩蓋低血糖癥狀:嚴格禁食、有嚴重過敏史、正在進行脫敏治療、一度房室傳導阻滯、變異型心絞痛、外周動脈阻塞型疾病(癥狀可能加重,特別是在治療開始時) 尚無比索洛爾治療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條件的治療經驗:、NYHAⅡ級心力衰竭、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I型)、腎功能不全(血清肌酐≥300μmol/l)、肝功能不全、年齡超過80歲、限制性心肌病、先天性心臟病、有顯著血流動力學變化的器質性瓣膜病 *3個月內發(fā)生過心肌梗塞、支氣管哮喘和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時可能會引起相應的癥狀,所以應該同時給予支氣管擴張治療。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見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應增加β2-受體激動劑的劑量。和其他β-受體阻滯劑一樣,比索洛爾可能增加機體對過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過敏反應,此時腎上腺素治療不一定會產生預期的治療效果?;加信Fぐ_或有牛皮癬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慮利/弊之后,方可決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療以前應接受標準膽固醇飲食并在治療過程中繼續(xù)使用。 2.肝臟反應。本藥應慎用在大量飲酒和/或有肝病歷史的病人。有活動性肝病或無法解釋的氨基轉移酶升高者應禁用辛伐他汀。在臨床試驗中,有少數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顯著的血清氨基轉移酶持續(xù)升高(超過正常值3倍以上)的現象。但停藥后,則氨基轉移酶可回復至治療前水平,但無黃疸或其他有關的臨床癥狀或體征,亦無過敏現象。建議在治療前對于氨基轉移酶有升高現象的患者應加強檢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轉移酶有繼續(xù)升高的表現,特別是氨基轉移酶升高超過正常值3倍以上并保持持續(xù),則應予停藥。與其它降脂藥相同,應用辛伐他汀治療的患者氨基轉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況)亦有報道。這些變化通常在應用辛伐他汀治療后不久即有出現,但一般為一過性且不伴隨任何癥狀,所以不必停藥。 3.肌肉反應。應用辛伐他汀治療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來自骨骼肌)輕微的一過性升高,但這些并無任何臨床意義。對于有彌漫性的肌痛、肌軟弱或/和顯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況應考慮為肌病,因此應要求病人若發(fā)現有不可解釋的上述肌病征象應立即告訴醫(yī)生。若發(fā)現肌酸激酶(CK)顯著上升或診斷或懷疑肌痛,應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療。對于有急性或嚴重的條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橫紋肌溶解而導致二次急性腎衰竭傾向的病人應停止甲基羥戊二酰輔酶A(HMG-CoA)還原酶抑制劑的治療。 4.眼科檢查。即使在沒有任何藥物治療時,隨著年齡增長晶狀體混濁的發(fā)病率亦會增加,長期臨床研究資料顯示,辛伐他汀對人體晶狀體無不良作用。 5.純合子型家庭性高膽固醇血癥。由于純合子型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癥的患者低密度脂蛋白(LDL)受體的完全缺乏的緣故,辛伐他汀對此類病人的治療效果不大理想。 6.高三酰甘油血癥。辛伐他汀只有中等程度降低三酰甘油(甘油三酯)的效果,而不適合治療以三酰甘油升高為主的異常情況(如I、IV及V型高脂血癥)。 7.對酒精飲用量過大和/或有既往肝臟病史的患者,應謹慎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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