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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2020571

生產企業(yè): 吉林特研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治療結核分枝桿菌所致的肺結核和肺外結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消炎利膽片
消炎利膽片
主要成分

鹽酸乙胺丁醇,其化學名稱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亞氨基)-雙-1-丁醇二鹽酸鹽。

穿心蓮、溪黃草、苦木。

生產企業(yè)

吉林特研藥業(yè)有限公司

廣東萬年青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2020571

國藥準字Z4402315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治療結核分枝桿菌所致的肺結核和肺外結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清熱,祛濕,利膽。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需與其他抗結核藥物聯(lián)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體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體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復治:口服,按體重25mg/kg,一日1次,連續(xù)60天后,繼以按體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結核分枝桿菌感染:按體重15~25mg/kg,一日1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已知視神經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齡<13歲者應謹慎使用。

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皮疹、頭暈、頭痛、乏力、過敏樣反應、過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難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治療結核分枝桿菌所致的肺結核和肺外結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清熱,祛濕,利膽。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痛風、視神經炎、糖尿病眼底病變、肝、腎功能減退患者慎用。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減量。2.單用本品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應用。3.治療期間應檢查:(1)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月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fā)作,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血清尿酸。4.對診斷的干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5.如發(fā)生胃腸道刺激,本品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1次服用。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yī)囑使用。

1.非肝膽濕熱癥患者,如脾胃虛寒證等不宜使用。 2.過敏體質者慎用。 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應定期監(jiān)測肝腎功能。 4.合并膽道梗阻時不宜使用。 5.使用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如發(fā)熱,黃疸、上腹痛等癥加重時應及時請外科診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療程建議不超過2周。 8.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食油膩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婦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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