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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尼司特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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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尼司特膠囊

曲尼司特膠囊

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曲尼司特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30175

生產(chǎn)企業(yè): 藥大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抗變態(tài)反應藥。1.用于支氣管哮喘及過敏性鼻炎的預防性治療。2.用于治療特應性皮炎。3.用于治療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曲尼司特膠囊
曲尼司特膠囊
阿達帕林凝膠
阿達帕林凝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曲尼司特。

本品主要成份為阿達帕林?;瘜W名稱:6-[3-(1-金剛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瘜W結構式:分子式:C28H28O3分子量:412.53

生產(chǎn)企業(yè)

藥大制藥有限公司

黑龍江福和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30175

國藥準字H2005687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抗變態(tài)反應藥。1.用于支氣管哮喘及過敏性鼻炎的預防性治療。2.用于治療特應性皮炎。3.用于治療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本品適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xiàn)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于治療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兒童每日5mg/kg(1/20粒/kg),分3次服用。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潔患處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層于皮膚患處。對于必須減少用藥次數(shù)或暫停用藥的患者,當證實患者已恢復對阿達帕林的耐受時可恢復用藥次數(shù)。請勿使用可導致粉刺產(chǎn)生和有收縮性的化妝品。

副作用

1、肝臟:偶爾出現(xiàn)肝功能異常,需注意觀察,可采取減量、停藥等適當措施。2、腎臟:偶爾可能出現(xiàn)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細觀察,確認有異常的時候應停止使用并適當處理。3、泌尿系統(tǒng):偶見膀胱刺激癥狀,應停止用藥。4、血液:可有紅細胞數(shù)和血色素量下降。5、胃腸:有時發(fā)現(xiàn)食欲缺乏,惡心、嘔吐、腹痛、腹脹、便秘、腹瀉、胃部不適,偶有胃部不消化感。6、精神神經(jīng)系統(tǒng):頭痛、嗜睡、偶爾頭重、失眠、頭昏、全身疲倦感等癥狀。7、過敏反應:皮疹,偶見全身癢等過敏癥狀,此時應停藥。8、其它:偶見心悸、浮腫、面部紅暈、鼻出血、口腔炎等癥狀。

本品在最初治療的2~4周里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紅斑、干燥、鱗屑、瘙癢、灼傷或刺痛,在程度上多為輕、中度。較少發(fā)生的不良反應有曬傷、皮膚刺激、皮膚不適的燒灼和刺痛。極少發(fā)生的不良反應包括:痤瘡紅腫、皮炎和接觸性皮炎、眼浮腫、結膜炎、紅斑、瘙癢、皮膚變色、紅疹和濕疹等。如不良反應嚴重,應減少用藥次數(shù)或停藥。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妊娠(特別是3個月以內(nèi))和有可能妊娠的婦女,禁用。2.哺乳期婦女服用時應避免授乳。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高齡者因生理機能睇下,出現(xiàn)副作用時,應減量慎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目前尚無有關本品對孕婦的療效報告。建議在妊娠時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隨乳汁分泌。因許多藥物隨乳汁分泌,建議哺乳期婦女若必須使用本品時多加小心,并請勿涂抹于胸部。兒童用藥:在12歲以下兒科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老年用藥:臨床試驗中,受試者年齡均在12~30歲之間,因此尚不明確65歲以上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間是否不同。

成分

本品為抗變態(tài)反應藥。1.用于支氣管哮喘及過敏性鼻炎的預防性治療。2.用于治療特應性皮炎。3.用于治療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本品適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xiàn)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于治療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服用本品出現(xiàn)膀胱刺激癥狀、肝功能異常時,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間要定期檢查血液以觀察其轉歸。 2.本品能阻斷過敏反應發(fā)生的環(huán)節(jié),季節(jié)性過敏患者在服用本藥時,應在好發(fā)季節(jié)提前開始服用,直到好發(fā)季節(jié)結束。 3.本品與支氣管擴張劑、糖皮質激素、抗組胺藥等不同,不能迅速減輕急性發(fā)作及其癥狀。 4.激素依賴性患者使用本品時,激素用量應慢慢減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與其它平喘藥并用,以本品作為基礎處方藥,有規(guī)則地服用。 6.特應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應長期堅持服用,兼有治療和預防作用。 7.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

1、如果產(chǎn)生過敏或嚴重的刺激反應,應停止用藥。確定局部刺激反應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導下減少用藥次數(shù),暫時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藥。 2、在使用本品期間,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發(fā)出紫外線的太陽燈,應將劑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對于經(jīng)常暴露在強日光下和自身對陽光過敏的患者,在戶外鍛煉時應特別注意。當在陽光下是不可避免時,建議在治療區(qū)域上使用防曬產(chǎn)品和保護服;當氣候極端異常時,如有大風或寒冷,對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也可能產(chǎn)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觸眼、唇、口腔、鼻粘膜、內(nèi)眥和其它粘膜組織,本品不應用在刀傷、擦傷、濕疹或曬傷的皮膚上,亦不得用于十分嚴重的痤瘡患者,或患有濕疹樣的皮膚創(chuàng)面。當用其它維生素A酸類藥物或使用"蠟質"脫毛方法時,應避免使用本品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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