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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奇
(注射用唑來膦酸)
蘇奇
(注射用唑來膦酸)

蘇奇 (注射用唑來膦酸)

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蘇奇 (注射用唑來膦酸)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23152

生產(chǎn)企業(yè): 揚子江藥業(yè)集團四川海蓉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惡性腫瘤溶骨性骨轉(zhuǎn)移引起的骨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蘇奇
(注射用唑來膦酸)
蘇奇 (注射用唑來膦酸)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復方環(huán)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為唑來膦酸。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環(huán)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chǎn)企業(yè)

揚子江藥業(yè)集團四川海蓉藥業(yè)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23152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惡性腫瘤溶骨性骨轉(zhuǎn)移引起的骨痛。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成人每次4mg,用100ml0.9%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后靜脈滴注,滴注時間應不少于15分鐘。每3~4周給藥一次或遵醫(yī)囑。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對本品及其它雙膦酸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嚴重腎功能不全者不推薦使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骨髓抑制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復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huán)磷酰胺的代謝產(chǎn)物可產(chǎn)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huán)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chǎn)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huán)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統(tǒng)毒性,如停經(jīng)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huán)磷酰胺可產(chǎn)生繼發(fā)性腫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fā)生高尿酸血癥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fā)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谷丙轉(zhuǎn)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蛞暳δ:?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于環(huán)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復方環(huán)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惡性腫瘤溶骨性骨轉(zhuǎn)移引起的骨痛。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fā)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藥理作用

本品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發(fā)熱,其他不良反應主要包括: 全身反應:乏力、胸痛、腿浮腫、結(jié)膜炎; 消化系統(tǒng):惡心、嘔吐、便秘、腹瀉、腹痛、吞咽困難、厭食; 心血管系統(tǒng):低血壓; 血液和淋巴系統(tǒng):貧血、低鉀血癥、低鎂血癥、低磷血癥、低鈣血癥、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全血細胞減少; 肌肉與骨骼:骨痛、關節(jié)痛、肌肉痛;腎臟:血清中肌酸酐值升高(與給藥的時間有關); 神經(jīng)系統(tǒng):失眠、焦慮、興奮、頭痛、嗜眠; 呼吸系統(tǒng):呼吸困難、咳嗽、胸腔積液; 感染:泌尿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 代謝系統(tǒng):厭食、體重下降、脫水; 其它:流感樣癥狀、注射部位出現(xiàn)紅腫、皮疹、搔癢等。 唑來膦酸的毒副反應多為輕度和一過性的,大多數(shù)情況下無需特殊處理會在24~48小時內(nèi)自動消退。

注意事項

1.首次使用本品時應密切監(jiān)測血清中鈣、磷、鎂以及血清肌酸酐的水平,如出現(xiàn)血清中鈣、磷和鎂的含量過低,應給予必要的補充治療; 2.伴有惡性高鈣血癥患者給予本品前應充分補水,利尿劑與本品合用時只能在充分補水后使用,本品與具有腎毒性的藥物合用時應慎重; 3.接受本品治療時,如出現(xiàn)腎功能惡化,應停藥至腎功能恢復至基線水平; 4.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應慎用本品。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jié)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shù)及分類、血小板計數(shù),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谷丙轉(zhuǎn)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xiàn)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制,環(huán)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干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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