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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非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2020580

生產企業(yè): 吉林省東北亞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用于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鹽酸氮卓斯汀片
鹽酸氮卓斯汀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化學名稱:4-(4-氯苯甲基)-2-(六氫-1-甲基-1H-氮卓基-4-基)-1(2H)-2,3-二氮雜萘酮鹽酸鹽 。 ?分子式:C22H24N3OCl·HCl? ?分子量:418.4 ?

生產企業(yè)

吉林省東北亞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貴州云峰藥業(yè)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2020580

國藥準字H2004103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用于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抗過敏。用于治療過敏性鼻炎,急、慢性蕁麻疹。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xù)2日。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口服,一次2mg(一次1片),一日2次,早飯1小時服用一次,晚上臨睡前服用一次,...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霉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未發(fā)現(xiàn)鹽酸氮卓斯汀片有嚴重不良反應。臨床試驗中不良反應表現(xiàn)為嗜睡、頭暈、口干、多夢、咳嗽、腹痛、惡心、乏力、鼻痛等。但患者對其耐受性較好,一般能自然緩解,不需特別處理。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鹽酸氮卓斯汀生殖毒性研究證明對生育無影響。由于對孕婦臨床研究數據尚不充分,因此只有妊娠婦女無適當選擇余地時才使用本品。尚不知道本品是否通過乳汁代謝,但由于乳汁是藥物代謝途徑之一,因此建議哺乳期婦女盡量避免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尚無12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 老年用藥:超過60歲患者的臨床用藥病例數較少,無法得出有效結論。但60以上的患者用藥后發(fā)生的不良反應與60以下患者的不良反應相似 。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用于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抗過敏。用于治療過敏性鼻炎,急、慢性蕁麻疹。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后可出現(xiàn)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fā)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fā)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xiàn)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癥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復,老年人﹑酗酒者﹑營養(yǎng)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fā)生。 3.變態(tài)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后偶可出現(xiàn)"流感樣癥候群",表現(xiàn)為畏寒﹑寒戰(zhàn)﹑發(fā)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fā)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系。 4.偶可發(fā)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制屬過敏反應。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 6.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1.藥理作用 鹽酸氮卓斯汀及其主要代謝產物是組胺H1受體拮抗劑,具有抗組胺作用。 2.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Ames試驗、DNA損傷修復試驗、小鼠淋巴細胞正向突變試驗、小鼠微核試驗及大鼠骨髓染色體畸變試驗均未發(fā)現(xiàn)遺傳毒性。 生殖毒性:大鼠口服鹽酸氮卓斯汀30mg/kg/天對雌雄大鼠的生育力未見影響。口服68.6 mg/kg/天時,大鼠的動情周期延長,交配活動及懷孕數量減少,黃體數及胚胎植入數降低,但其著床前丟失并不增加。 小鼠口服68.6mg/kg/天,顯示有胚胎毒性、胎仔毒性和致畸性(外觀及骨骼異常)。大鼠口服30mg/kg/天,發(fā)現(xiàn)骨化延遲(掌骨未發(fā)育),第14肋骨的發(fā)生率增加。大鼠口服68.6mg/kg/天,造成流產和胎仔毒性。這些在高暴露量下觀察到的骨骼異常與人類的相關性尚不清楚。 致癌性:大鼠和小鼠口服鹽酸氮?斯汀30mg/kg/天和25mg/kg/天,連續(xù)24個月,未發(fā)現(xiàn)致癌性。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干擾: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 (2)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 (3)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xiàn)假陽性。 (4)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fā)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xiàn),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癥系肝細胞性和膽汁潴留的混合型,輕癥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jiān)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xù)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并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并注意口腔衛(wèi)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于餐前l(fā)小時或餐后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使用本品易產生嗜睡、眩暈的患者,用藥后不宜進行駕駛車輛、操作機器和高空作業(yè)等精神集中的工作;用藥后請將藥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如被兒童誤服用,請立即與專業(yè)醫(yī)生聯(lián)系;在沒有醫(yī)生指導下,請勿同時服用其它抗組胺藥;飲酒或服用其他神經中樞系統(tǒng)抑制藥物時應避免服用本品;妊娠或哺乳期婦女只有在無適當選擇余地時才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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