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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處方藥 醫(yī)保 處方藥Rx

通用名稱: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3614

生產(chǎn)企業(yè): 汕頭市時代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用于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紅霉素腸溶膠囊
紅霉素腸溶膠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利福平。

紅霉素

生產(chǎn)企業(yè)

汕頭市時代制藥有限公司

浙江眾益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3614

國藥準字H2006518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用于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主要用于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其他鏈球菌屬等G+敏感菌引起的扁桃體炎、肺炎、猩紅熱、白喉及帶菌者、淋病等感染;也可用于流感桿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咽喉感染等)、金葡菌引起的皮膚及軟組織感染、梅毒、腸道阿米巴病等。本品可作為軍團病、支原體肺炎等的首選藥物。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xù)2日。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霉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1 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胃絞痛、胃納減退等,其發(fā)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 2 過敏反應表現(xiàn)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fā)生率為0.5~1%。 3 出現(xiàn)短暫的AST轉氨酶升高,偶發(fā)膽汁淤積性肝炎等。

禁忌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lián)合用于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主要用于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其他鏈球菌屬等G+敏感菌引起的扁桃體炎、肺炎、猩紅熱、白喉及帶菌者、淋病等感染;也可用于流感桿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咽喉感染等)、金葡菌引起的皮膚及軟組織感染、梅毒、腸道阿米巴病等。本品可作為軍團病、支原體肺炎等的首選藥物。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后可出現(xiàn)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fā)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fā)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shù)周內,少數(shù)患者可出現(xiàn)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癥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復,老年人﹑酗酒者﹑營養(yǎng)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fā)生。 3.變態(tài)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后偶可出現(xiàn)"流感樣癥候群",表現(xiàn)為畏寒﹑寒戰(zhàn)﹑發(fā)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fā)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系。 4.偶可發(fā)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chǎn)生機制屬過敏反應。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 6.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紅霉素為大環(huán)內酯類抗菌素。本品為腸溶微丸膠囊,它避免了紅霉素堿基在胃酸中的釋放和失活。 紅霉素的抗菌譜如下: 常見敏感菌株:A組鏈球菌、輕型鏈球菌、血鏈球菌、肺炎球菌、腦膜炎雙球菌、淋病雙球菌、百日咳博代氏菌、卡他莫拉氏菌、白喉桿菌、單核細胞增多癥李斯特菌、梭狀芽胞桿菌、肺炎支原體、砂眼衣原體、軍團菌、梅毒螺旋體、鉤端螺旋體、彎曲桿菌。 敏感性變化的菌株:流感嗜血桿菌、脆弱擬桿菌、霍亂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耐藥菌株:腸桿菌科、假單胞菌屬。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干擾: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 (2)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 (3)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xiàn)假陽性。 (4)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fā)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xiàn),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癥系肝細胞性和膽汁潴留的混合型,輕癥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jiān)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chǎn)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xù)6個月~2年,甚至數(shù)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并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并注意口腔衛(wèi)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于餐前l(fā)小時或餐后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1 肝、腎功能不全者,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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