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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生素B12
維生素B12

維生素B12

處方藥 醫(yī)保

通用名稱:維生素B12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3008

生產(chǎn)企業(yè): 河南新鄉(xiāng)華星藥廠

功能主治:維生素B12注射液:用于因內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細胞性貧血,也可用于亞急性聯(lián)合變性神經(jīng)系統(tǒng)病變,如神經(jīng)炎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維生素B12
維生素B12
消炎利膽片
消炎利膽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維生素B12。

穿心蓮、溪黃草、苦木。

生產(chǎn)企業(yè)

河南新鄉(xiāng)華星藥廠

廣東萬年青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3008

國藥準字Z4402315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維生素B12注射液:用于因內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細胞性貧血,也可用于亞急性聯(lián)合變性神經(jīng)系統(tǒng)病變,如神經(jīng)炎的輔助治療。

清熱,祛濕,利膽。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guī)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yī)囑。 維生素B12注射液: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經(jīng)炎時,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閉。 維生素B12片:口服。一日25-100μg或隔日50-200μg分次服用或遵醫(yī)囑。 維生素B12滴眼液:滴眼,每日三次,每次2-3滴。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禁用于已知對維生素B12過敏或以前發(fā)生過由于眼藥引起過敏癥狀(例如眼充血、瘙癢、腫脹、出疹)者。青光眼患者慎用。

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皮疹、頭暈、頭痛、乏力、過敏樣反應、過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難等。

禁忌

成分

維生素B12注射液:用于因內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細胞性貧血,也可用于亞急性聯(lián)合變性神經(jīng)系統(tǒng)病變,如神經(jīng)炎的輔助治療。

清熱,祛濕,利膽。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維生素B12注射液: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癢、腹瀉及過敏性哮喘,但發(fā)生率低,極個別有過敏性休克。 維生素B12片:有低血鉀及高尿酸血癥等不良反應報道。 維生素B12滴眼液: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應較少見,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維生素B12注射液: 1、可致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不宜濫用。 2、有條件時,用藥過程中應監(jiān)測血中維生素B12濃度。 3、痛風患者使用本品可能發(fā)生高尿酸血癥。 4、治療巨細胞貧血,在起始48小時,宜查血鉀,以防止低鉀血癥。 維生素B12片: 1、利伯?。↙eber’sdisease)即家族遺傳性球后視神經(jīng)炎及抽煙性弱視癥。血清中維生素B12異常升高,如使用維生素B12治療可使視神經(jīng)萎縮迅速加劇,但采用羥鈷胺則有所裨益。 2、痛風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誘發(fā)痛風發(fā)作,應加注意。 3、神經(jīng)系統(tǒng)損害者,在診斷未明確前,不宜應用維生素B12,以免掩蓋亞急性聯(lián)合變性的臨床表現(xiàn)。 4、維生素B12缺乏可同時伴有葉酸缺乏,如以維生素B12治療,血象雖能改善,但可掩蓋葉酸缺乏的臨床表現(xiàn);對該類患者宜同時補充葉酸,才能取得較好療效。 5、維生素B12治療巨幼細胞性貧血,在起始48小時,宜查血鉀,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可能出現(xiàn)的嚴重低血鉀。 6、抗生素可影響血清和紅細胞內維生素B12測定,特別是應用微生物學檢查方法,可產(chǎn)生假性低值。在治療前后,隨訪測定血清維生素B12時,應加注意。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8、兒童用藥:尚不明確。 9、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10、藥物過量:尚不明確。 維生素B12滴眼液: 1、下述人員應在就診后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1)眼疼痛劇烈者。 (2)曾因眼藥引起過敏者。 2、使用時需注意的事項: (1)用于小兒時,需在保護者的監(jiān)督指導下使用。 (2)如果發(fā)現(xiàn)本品出現(xiàn)渾濁,則不要使用。 (3)不得做軟隱形眼鏡的安裝液或安裝隱形眼鏡時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時或使用后應注意的事項: (1)因使用本品而出現(xiàn)的眼出血、瘙癢、腫脹等過敏癥狀時,需終止使用,并到醫(yī)院就診。 (2)使用本品癥狀未見改善時,要終止使用,并到醫(yī)院就診。 4、保管及注意事項: (1)保管于小兒手拿不到的場所。 (2)避免陽光直射,密閉蓋子,盡可能放在陰涼處保存。 (3)為防止污染,應盡量不與別人通用。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6、兒童用藥:請遵醫(yī)囑。 7、老年用藥:請遵醫(yī)囑。 8、藥物過量:請遵醫(yī)囑。

1.非肝膽濕熱癥患者,如脾胃虛寒證等不宜使用。 2.過敏體質者慎用。 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應定期監(jiān)測肝腎功能。 4.合并膽道梗阻時不宜使用。 5.使用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如發(fā)熱,黃疸、上腹痛等癥加重時應及時請外科診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療程建議不超過2周。 8.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食油膩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婦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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