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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精氨酸布洛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0028

生產(chǎn)企業(yè): 海南贊邦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于下列癥狀:牙痛、痛經(jīng)、因創(chuàng)傷引起的疼痛(例如:運動性損傷)、關(guān)節(jié)和韌帶痛、背痛、頭痛、以及流感引起的發(fā)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產(chǎn)品詳情

【通用名稱】:
精氨酸布洛芬片
【藥品名稱】:
精氨酸布洛芬片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0028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12歲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生產(chǎn)企業(yè)】:
海南贊邦制藥有限公司

使用說明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作用與功效
適用于下列癥狀:牙痛、痛經(jīng)、因創(chuàng)傷引起的疼痛(例如:運動性損傷)、關(guān)節(jié)和韌帶痛、背痛、頭痛、以及流感引起的發(fā)熱。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用藥指導
口服,成人和12歲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副作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支氣管哮喘、腎臟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細胞生成障礙患者禁用。
精氨酸布洛芬片的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2.糖尿病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zhèn)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0歲以上、肝腎功能不全。6.如出現(xiàn)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區(qū)域腫脹等情況,應停藥并咨詢醫(yī)師。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xiàn)皮疹或過敏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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