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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通用名稱:精氨酸布洛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0028

生產(chǎn)企業(yè): 海南贊邦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于下列癥狀:牙痛、痛經(jīng)、因創(chuàng)傷引起的疼痛(例如:運動性損傷)、關節(jié)和韌帶痛、背痛、頭痛、以及流感引起的發(fā)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小兒止咳糖漿
小兒止咳糖漿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4克。輔料為:L-精氨酸、碳酸氫鈉、糖精鈉、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銨、橙皮酊。輔料為蔗糖、苯鉀酸鈉、香蘭素。

生產(chǎn)企業(yè)

海南贊邦制藥有限公司

太極集團四川南充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0028

國藥準字Z5102208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于下列癥狀:牙痛、痛經(jīng)、因創(chuàng)傷引起的疼痛(例如:運動性損傷)、關節(jié)和韌帶痛、背痛、頭痛、以及流感引起的發(fā)熱。

祛痰,鎮(zhèn)咳。用于小兒感冒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12歲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口服,2~5歲一次5毫升;5歲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支氣管哮喘、腎臟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細胞生成障礙患者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適用于下列癥狀:牙痛、痛經(jīng)、因創(chuàng)傷引起的疼痛(例如:運動性損傷)、關節(jié)和韌帶痛、背痛、頭痛、以及流感引起的發(fā)熱。

祛痰,鎮(zhèn)咳。用于小兒感冒引起的咳嗽。

藥理作用

1.少數(shù)病人可出現(xiàn)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zhuǎn)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等。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等。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2.糖尿病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zhèn)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0歲以上、肝腎功能不全。6.如出現(xiàn)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區(qū)域腫脹等情況,應停藥并咨詢醫(yī)師。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xiàn)皮疹或過敏癥狀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銨。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消化性潰瘍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3.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慢性病者均應慎用。糖尿病患兒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4.2歲以下用量應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5.服藥3天癥狀無改善者,應及時就醫(yī)。 6.本品不宜久服。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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