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同時存在的腦血管疾病或其他軀體疾病(高血脂、糖尿病等)的實驗室檢查。就精神障礙本身目前尚無特異性敏感的實驗室檢查指標。
2.心理實驗室檢查 心理學檢查是診斷有無癡呆及癡呆嚴重程度的重要方法。近年來我國引進和修訂了許多國際通用的簡捷快速的篩查工具,診斷效度、敏感性和特異性均較高,簡要概述如下:
(1)簡易智力狀況檢查(Mini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MMSE):由Folstein于1975年編制,評定計分標準,如回答或操作正確記“1”,錯誤記“5”,拒絕回答或說不會記“9”或“7”。主要統(tǒng)計“1”的項目總和(MMSE總分),范圍為0~300國際標準24分為臨界值,18~24為輕度癡呆,16~17為中度癡呆,≤15分為重度癡呆。我國發(fā)現(xiàn)因教育程度不同臨界值也不同;文盲為17分,小學(教育年限≤6年)為20分,中學及以上為24分。
(2)長谷川癡呆量表(Hasegawa Dementia Scale,HDS):由長谷川和夫于1974年制訂。共11個項目,包括定向力(2項)、記憶力(4項)、常識(2項)、計算(1項)、銘記命名回憶(2項)。
該量表采用正向記分法,滿分為32.5分。原作者的臨界值定為:癡呆≤10.5分,可疑癡呆10.5~21.5分、邊緣狀態(tài)22.O~30.5分、正?!?1.0分,亦可按教育程度劃分正常值:文盲≤16分、小學<20分、中學以上<24分。
(3)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Scale,ADL):1969年Lawton和Brody制訂,主要用于評定受試者日常生活能力。
ADL共分14項,評分為4級:①自己完全可以做;②有些困難;③需要幫助;④根本不能做。64分為滿分,總分≤16分完全正常,>16分有不同程度功能下降。單項分1分為正常,2~4分功能減退,有2項或2項以上≥3或總分≥22為臨界值,提示功能有明顯減退。我國常規(guī)總分18.5±5.5。
1.影像學檢查 CT和MRI所示與腦血管病變表現(xiàn)一致。符合同時存在的腦血管疾病(如腦出血、腦梗死或腦血栓形成、腦栓塞、腦動脈硬化等等)輔助檢查結果。
2.哈金斯基(Hachinski,1974)缺血指數(shù)評分表(HIS)總分多在7分以上。
3.電生理檢查 如腦電圖、負相關誘發(fā)電位P300分析。